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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 2021年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在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呼声中应运而生,其前身是始建于 1958 年的武汉 纺织工学院,1999 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2010 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现已发展成为理、 工、文、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 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学校坚持特色发展、产教融合,建设扎根行业、服务地方、国内一流 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现有教职工 2000 余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职工 22000 余人。 学校入选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 划”高校、全国十大时装名校、“欧洲纺织大学联盟”高校、“一带一路”纺织高等教育联盟 发起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材料科学和化学 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 群贤汇聚、求才若渴。学校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 验室、教育部工程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汇聚了近 10 名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 50 余名国家级人才,200 余名省级人才。学校近年产出了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 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校将在“十四五”期间为人才提 供良好的待遇,招聘 100 名优秀青年人才;搭建成长发展平台,引进与培养 100 名学术带头 人;制定最优惠的政策,支持 100 名青年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 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招聘类别及要求 

(一)杰出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大师级学者,已取 得杰出的学术成就的人才,具体要求见《武汉纺织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二)领军人才 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著名学者,已取 得卓越的学术成就的人才,年龄一般 60 岁以下。具体要求见《武汉纺织大学人才引进实施 办法》。 

(三)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已取得较 高的学术成果的人才,年龄一般 50 岁以下,取得教授或相应正高级职称(紧缺专业、特别 优秀人才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骨干人才 获评省级人才项目中青年项目人才或同水平同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 40 岁以下。 

(五)后备人才/青年博士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博士后、副教授或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 不超过 40 周岁(紧缺专业、特别优秀人才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A 类 博士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或国外知名高校,具有 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国家级青年项目(或博士后国家科学基金项目),获得有影响力的奖项、立项高水平横纵向项目、授权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论文等;其他同水平同层次人才。 B 类 博士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或国外知名高校,具有 较大发展潜力,获得有影响力的奖项、参与高水平横纵向项目、授权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 论文等;其他同水平同层次人才。 C 类 学校因教学或其他情况需要补充的博士研究生,具有一定的研究潜力,教学水平较好, 获得有影响力的奖项、参与高水平横纵向项目、授权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六)博士后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 

(七)高水平团队 学科发展急需、已取得突出学术成绩或具有明显发展潜力的创新团队。


四、招聘专业及人数 

(一)管理与经济研究院(2021 年 4 月成立)

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类、统计类、应用数学类、计量经济学类等 相关专业(具备在未来几年内能够申请国家自科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能力的博士、或者能够 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博士)  

招聘人数:8 至 10 人*  

联系人:夏教授 (管理与经济研究院)  

手机:15827659198 

邮箱:1179094639@qq.com  

引进待遇:具有竞争的薪酬(可商议) 

(二)12BET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招聘人数:5 人*  

联系人:郑老师 glxy@wtu.edu.cn 027-59367318  

备注:“招聘人数”一栏标注*学院至少含 1 名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招聘不受指标限制; 


五、引进待遇 学校将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引进待遇根据实际情况 由应聘人员、二级学院及学校共同协商确定,一人一议。其它类人才根据科研工作需要配套 科研启动经费和平台建设经费,大力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获批后提供相应条件与待遇(各类人才项目具体申报条件或标准请参照国家、湖北省政策文件),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