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与经济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青春榜样”评选的通知
管理与经济学院是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教育人才的重要基地。为了保证老员工能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优良的生活作风,管理与经济学院举办“青春榜样”评选活动,对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青年才俊进行表彰和宣传,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感染人、鼓舞人,带动更多的老员工投入到“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行列中,营造更加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老员工更快、更好地成长成才。
“青春榜样”作为管理与经济学院授予员工的个人荣誉,旨在员工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在科技学术、社会实践、自主创业、志愿公益、文艺体育、员工工作等方面的突出表现。“青春榜样”由每个班级推送,参加最后的表彰大会。
一、“青春榜样”评选范围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青春榜样主要评选范围为本科二、三、四年级所有同学,通过团支部推荐参与评选,以3:1的比例评选出青春榜样。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立志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在校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积极进取,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作风良好;
4、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率8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5、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专业排名40%以内,同时在科技学术、社会实践、自主创业、志愿公益、文艺体育、员工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三、“青春榜样”评选流程及评选办法
1.11月24日——11月28日,由各年级的基层团支部经过内部的推优推选出1-2名同学参与“青春榜样”的各项评选。各支部通过人人、微博及微信平台,广泛宣传青春榜样优秀事迹。
2.11月28日——12月7日,召开全体团支部大会,由各支部团支书向大会介绍并推荐本支部的青春榜样,全体团支书按3:1比例投票评选出院级青春榜样。
3.12月8日——12月15日,举行学院“青春榜样”表彰大会,各位“青春榜样”进行宣传展示。可以与各团支部的团日活动结合,让团支部各位成员感受到榜样的力量,并对青春榜样进行表彰。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团支部推荐:各团支部可对各个单项推荐至多2名优秀同学参与评选,并提交以下材料:
1.《管理与经济学院“青春榜样”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禁止修改表格格式,电子申请表以团支部为单位打包发至bitgyshijianbu@163.com
2.各类证书及证明纸质版一式一份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8日17点
材料提交地点:良乡丹枫园C209交表箱
如有问题,请联系员工团委负责人 林瀚 18906677518
管理与经济学院团委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管理与经济学院“青春榜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