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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成果“中国城市消费端的碳排放核算”获 《应用能源》高引用论文奖【Applied Energy 2016 Highly Cited Original Paper】

       日前,在英国召开的2017年应用能源国际学术年会上,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米志付,袁萧晨,魏一鸣等学者合作完成的“中国城市消费端的碳排放核算”成果获 《应用能源》高引用论文奖。该成果于2016年刊登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Applied Energy [ Mi Z, Zhang Y, Guan D, Shan Y, Liu Z, Cong R, Yuan X, Wei Y. Consumption-based emission accounting for Chinese cities. Applied Energy. 2016, 184: 1073-1081.]。

      【获奖证书照片】
       

       碳排放核算方法包括生产端核算和消费端核算两类。目前,《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等国际气候协议以及各国气候政策大都采用生产端核算方法。消费端核算可以评估人类终端消费活动导致的碳排放以及消费能力、消费结构与碳足迹的关系,更好的揭示终端消费领域人类活动对于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 是碳排放研究从生产层面转向消费层面的基础性工作。
       消费端核算在防止碳泄漏、鼓励技术扩散、改善成本有效性、提高公平性等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因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消费端碳排放研究主要集中在全球、国家以及省级层面,而关于城市层面的消费端碳排放研究比较少见。
       作者使用环境投入产出方法核算了我国13个城市的消费端碳排放,包括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石家庄、西安、青岛、唐山、沈阳、大连、宁波和衡水。研究结果表明:城市消费不仅引起本地区的碳排放,而且会通过区域贸易导致其他地区的碳排放增长。在北京、上海和天津等超大城市的消费端排放中,超过70%是从其他地区调入。因此,区域间的协同减排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十分关键。目前,国家正积极开展碳交易市场试点工作,并计划于2017年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这为我国区域间协同减排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两种核算方法下的城市碳排放具有很大差异。对于较发达的消费型城市,消费端排放远大于生产端排放。例如,北京和上海的消费端排放分别是生产端排放的1.7和1.4倍。相反,对于欠发达的生产型城市,生产端排放远大于消费端排放。例如,石家庄和唐山生产端排放是消费端排放的1.8倍。因此,碳排放核算方法对减缓气候变化责任的分配有很大影响。两种核算方法应该被综合考虑,以制定更加公平与有效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
       长期来看,生产型城市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向消费型城市转化。基于此趋势,我国越来越多的生产型城市将转化为消费型城市。这意味着,更多的碳排放将会被转移到农村地区或国外。因此,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制定中需要考虑城镇与农村的协同减排。
 

        

       此研究是由米志付,袁萧晨,魏一鸣等学者合作完成。研究工作得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气候变化经济影响综合评估模式研究”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能源经济与气候政策”等项目支持。

       Reference: Mi Z, Zhang Y, Guan D, Shan Y, Liu Z, Cong R, Yuan X, Wei Y. Consumption-based emission accounting for Chinese cities. Applied Energy. 2016, 184: 1073-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