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集体户口管理办法》(试行)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京教学[2002]11号)文件之规定,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自即日起开展集体户口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文件精神,凡毕业超过两年,户口仍空挂在公司集体户口上的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出公司集体户。滞职工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七天,请关注到通知的员工或员工导师将户口迁出地址告知学院,电话68913426,逾期未办理的,公司户籍办公室将配合属地派出所,将员工户口迁至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关于公司清理空挂两年以上毕业生集体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