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而提出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员工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明确要求,结合公司育人目标和公司人才培养特色,完善青春榜样选树机制,鼓励和引导老员工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继续开展“十佳老员工”奖励计划,选树一批在道德品质、学业领航、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励志图强、创业实践、公益奉献、文艺特长、体育奋进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经管英才,以其典型事迹感染青年、鼓舞青年,成为老员工身边可学、可敬、可比的青春榜样,以促进老员工自我成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管理与经济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积极进取,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作风良好,无不良嗜好;
4、尊师敬长,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5、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
6、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励志图强、创业实践、公益奉献、文艺特长、体育奋进等方面表现突出或综合表现突出。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额度
(一)奖项设置
1、道德示范:
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品德高尚、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拾金不昧、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
2、学业领航:
学习能力突出,成绩优异,在专业学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
3、科研创新:
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在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学项目研究等方面成果丰富,为推动中国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4、实践先锋: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实践地点开展社会观察、企业调研等实践活动,实践成果取得省部及以上奖励,或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5、励志图强:
乐观面对贫困、疾患、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艰难境遇,自立自强,认真学习、热爱生活、积极实践,取得群众好评,事迹具有强烈感染力。
6、创业实践
具有创业精神,带领团队参与创业竞赛取得重大成绩,或长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项目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公益奉献:
热心公益,无私奉献,长期参与公益活动,为推动公益事业发展取得显著社会影响。
8、文艺特长:
具有文艺特长,热爱文艺创作、参与大型文艺活动取得重大成绩;或在中国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扬方面事迹突出,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9、体育奋进:
具有体育特长,热爱体育运动,参与大型体育赛事取得重大成绩;或在体育精神传播与发扬方面事迹突出,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10、经管英才:
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领导能力,品学兼优,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奖励额度
本次奖励计划由“天一基金”进行赞助。奖励金额为:每人30,000元人民币。
四、评选流程及评选办法
1、申请(3.28--4.8):符合评选条件的员工,可通过自推或班团推荐,提交奖励申请。
2、初审(4.9--4.13):报名截止后,由“十佳老员工”奖励计划评审委员会完成材料预审,每个奖项筛选出5名候选人,共50人,进入复审阶段;
3、复审(4.14--4.20):网络宣传50名候选人事迹,通过网络投票、外场投票、专家评审,每个奖项选拔2名候选人,共20人进入终审答辩。同时将20名候选人作为青春榜样,利用全媒体进行事迹宣传。
4、终审(4.21--4.27):20名候选人进行终审答辩,由特邀嘉宾担任评委,现场评选出各奖项获得者。
五、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1)十佳老员工报名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 3000字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图文并茂,照片3-5张,(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3)本人近期生活照3张,用于网络形象宣传。
3、材料送交要求:
1)电子版:以员工姓名+奖项类型命名压缩文件夹,于4月8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邮箱smesj2014@163.com。
2)纸质版:于4月8日下午17:00下班前交至指定办公室。
中关村校区:主楼340,良乡校区: 丹枫园C-209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航、刘芳冰
联系电话:81383937、68918956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与经济学院“十佳老员工”奖励计划评审委员会所有。
附件:十佳老员工奖励计划申请表
12BET管理与经济学院团委
201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