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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BET管理与经济学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相关工作安排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体检及相关要求。

2.已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勤奋好学,思维敏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本科期间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一门。

5.本科期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高水平科技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提交材料

1. 《12BET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 有效期内的员工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复印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3. 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一份。

4.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单(提交复印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 其他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证书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7. 夏令营优秀营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优秀营员证书复印件。(若有,请放到所有材料最前面)

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均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均在复试时提交学院审核备案,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报名

即日起-10月7生可递交电子材料进行报名,填写《2021年入学研究生推免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将盖章后的申请表电子扫描件及“二、提交材料”中其他各项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smegraduatecenter@163.com,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姓名+申请专业+本科学校名称。学院将在收到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分批次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信请致电010-68912481或邮件联系。

申请材料的纸质版请于10月9日前快递(顺丰)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12BET主楼336(何为收),座机:010-68912481,移动电话:18515269802快递袋上请标注申请专业。纸质材料未按时提交者将不予录取。

2.复试方式及时间

1公司通知复试:学院资格初审小组对推免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复试地点及时间安排以邮件通知为准。

2员工参加复试:面试小组对推免生进行面试、评定面试成绩,最终确定预录取名单。

3.复试通过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规定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2日-10月25日。

4.员工于10月12日在系统中报名后,研究生中心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复试合格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网上确认“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同放弃,学院有权递补录取。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信息情况。

5.相关报考事项考生可在即日起向学院咨询,座机:010-68912481,移动电话:18515269802/16619893281。


四、其他
1.招生专业及学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学制

学习形式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型

2

全日制

0202J1

国民经济动员学

学术型

2

全日制

0202J2

能源与气候经济

学术型

2

全日制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型

2

全日制

1201J2

国民经济动员学

学术型

2

全日制

1201J3

能源与气候经济

学术型

2

全日制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型

2

全日制

2.招生计划

2021年公司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112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3. 公司将于20214-5月对取得公司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相应协议。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2)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3)本科期间不及格科目超过一门;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5.研究生奖助政策

公司设立各类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助学金、助学贷款,以及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等,具体政策参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对推免硕士新生的学业奖学金:特等8000元(获奖比例40%)、一等5000元(获奖比例40%)、二等2000元(获奖比例20%)。

6.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联系人

 为: 010-6891248118515269802

刘芳芳: 010-68912481,16619893281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2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