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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19]9号)、《12BET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92号)、《关于评定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研函〔201910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公司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公司与科研院所等其他公司产品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也可申请。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

硕士生每人奖励2万元,博士生每人奖励3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参评研究生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顶级或重要期刊论文,层次划分以《12BET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16]16号)为准;

2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申请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受理发明专利2项;

3研究生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创新竞赛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或三等奖(排名第一)奖励;

4研究生获国家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成果奖(有证书);

5作出特殊贡献或取得突出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

3、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和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上学年课程考试或开题、中期考核等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通过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参评学年研究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出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四、补充说明

1)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12BET”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于2019831日前获得包括已正式发布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或受理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等

2)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为员工在校期间的获得的,已用于获评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材料,不得在本次评选中再次使用。一经查出,取消员工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3)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的论文,可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4)参评2019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基本信息及各项成果数据均取自《研究生成果采集系统》,申请者需登录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将不受理其申请。

五、申请及评审时间节点

9月11日~918日: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公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发布学院奖学金评定通知。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在9月11日-18日期间登录《研究生成果采集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9月18日12: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推荐员工汇总表》(博士附件4、硕士附件5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附期刊首页、目录页、论文首页,检索论文请出具检索证明,以及影响因子证明)。

请务必于920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主楼336,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形式打包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博士研究生maruyi@bit.edu.cn

硕士研究生:weihe@bit.edu.cn

920日~1010日:公司组织评审,并完成评审结果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10日前,公司上报评定结果。

1011日起,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奖学金复审和差额评审,并将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9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