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现开展2018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本次数据采集、团费收缴及本则信息发布针对对象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2月28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团员基本信息采集和团费收缴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发邮箱 bangongshi340@163.com
三、主要工作
(一)团员信息采集
根据各团支部基本情况,登录“北京共青团”本团组织账号,网址为:http://web.sumkoo.com/#反复核查系统内数据,确保团员数据与实际相符,无重复或缺失情况,根据相关数据进行统计,认真填写《12BET未录入团员信息名单》、《团支部团务统计表》(附件3、4)
(二)团费收缴
团费收取的数据依据为2018年团务统计数据。各基层团委缴纳团费的时间从2018年1月起计算;新生从2018年9月起计算,新团员从入团月份起计算)交至2018年12月。
1.员工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全年团费2.4元。
2.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团费。
3.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团员除按规定缴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缴纳不限。
5.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根据《团章》和团内规定,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7.请各基层团支部统计人数收缴团费并认真填写《2018年度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附件5),纸质版与团费一并及时上交。基层团支部收缴团费时可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灵活收缴。
四、团支部上交基层团委文件清单
《未录入团员信息名单》(附件3)《团支部团务统计表》(附件4),《2018年度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命名为“201X级硕X班-未录入名单”“201X级硕X班-团支部团务统计表”,“201X级硕X班-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
员工工作办公室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