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安排
2015年3月21日-3月22日
外国语:2015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附件1;
业务课一:2015年3月21日下午2:00-5:00,考试地点请见附件2;
业务课二:2015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附件2;
注意:1)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
3)业务课二考技术经济学的考生可以使用计算器,请提前准备。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
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所有的公开招考考生和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
2.复试安排(如有变动会及时通知)
复试时间为3月22-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确定后,于3月21日张贴在笔试考场外。
3.复试办法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办法:
1) 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
2) 复试工作在本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组长由主管经理担任,成员由研究生教育中心老师及有关专家组成;
3) 按专业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担任。复试专家不少于3人,组长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另安排复试秘书一名。
4.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1) 复试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5分),专业外语测试(满分15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70分)三个部分。
复试为综合考试,根据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察,同时考察考生外国语的听力、口语水平等,测评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2) 同等学力的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与初试科目和复试中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名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合计15分)+专业外语测试成绩(15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70分)。
6.资格审查
复试前,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请考生复试时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员工证;
2)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7.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3月23日下午1:00-4:00,在校医院保健科,无需空腹(饮食清淡),每人当场交体检费50元。
三、注意事项
1) 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注意时间和地点的安排,最好事先确认复试地点和时间;
2) 严格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复试,缺考者,复试成绩为零;
3) 请服从学院和考试专家的安排和要求。
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