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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考须知

一、报考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考生,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所规定的各类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一)考生自审
    考生在报名前应详细阅读《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考条件》,对所报考专业学位资格进行自审。
    (二)招生单位审核
    招生单位在录取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提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北京地区的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 7月2日9:00~7月14日20:00。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bjeea.cn,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后点击“北京地区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图标即可进入报名网页。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确认学位类别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 7月16日~7月19日,确认期间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参见各报名点的“报考须知”。
    现场确认共设5个报名点: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北京市宣武区招生考试中心(具体安排附后)。
    提示:
    1、考生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2、报名信息一经现场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交费
    北京地区“全国联考”报名收费全部实行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最迟应于2010年7月14日20:00网上报名截止前,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办法详见报名网页上的有关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要求,2010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次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报考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专业基础课科次网上支付时只收取50元,另外30元为专业基础课的命题、制卷和阅卷费,由考生按招生单位报考须知的要求交纳。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10—59321108(7×24小时服务)。
    010—82652626转6576、6612、6613(周一至周日9:00—17:30)。
    提示:考生一旦点击了“开始网上交费”,报名信息不能再修改!网上支付成功,不退报名费。
    (四)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bjeea.cn),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考生参照《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文件中相应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上支付报名费。
    (5)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到《北京地区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现场确认安排》(前述)中相应的现场确认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考生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4、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现场确认报名点存档备查。
    5、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特别提示:
    1、2010年全国联考GTC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2、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北京地区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现场确认安排
中国地质大学 海淀区学院路29号 工程硕士(工业工程、物流工程)
北京市宣武区招生考试中心 宣武区菜园街26号 工程硕士(项目管理)